一 、读者凭本人有效读者证件在图书馆办理借阅证,校外人员来馆查阅文献资料,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及持本人有效证件进馆。
二、借用他人借书证入馆,一经发现扣留证件,由证件所有者领回。冒用或使用过期证件者,扣留证件。
三、借书证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,挂失前被冒借图书应由本人负责。
四、讲文明礼貌,着装整洁,赤足、穿拖鞋、穿背心者禁止入馆。
五、保持安静,说话、走路要轻声,禁止喧哗,进入阅览室请关闭手机铃声。
六、讲究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丢纸屑、杂物等,禁止在书库、阅览室用餐 。
七、爱护书刊、设备和一切公共财物,不得损坏和私自带出馆外。
八、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馆,不得在馆内吸烟、用火。
九、自觉遵守本馆的借阅规则,对违反规定且不接受批评者,将予以扣证处理。
十、经出口通道离馆,如遇系统报警,读者均需接受检查,不得有不文明礼貌的行为。
十一、一旦发生火警或危险,切记不要慌乱,一切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,有秩序地通过安全通道离开大楼。